甘肅經濟日報蘭州訊(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 呂霞)近日,省紀委監委出臺《關于加強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監督工作的意見》,提出重點監督在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建章立制上為破壞生態行為“放水”,在考核中弱化環境資源類指標等問題。
據悉,《意見》從主體責任落實、監管責任、權力運行、完善機制、生態修復、打好碧水保衛戰、推進凈土保衛戰、自然資源利用、查處違法犯罪行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問題整改、作風、責任追究強化等15個方面,提出強化監督的具體措施,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相關地區、部門、單位切實扛起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促進經濟社會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在監管責任強化監督方面,提出要督促相關地區、部門、單位嚴格審批監管程序和標準,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件和事故,堅決禁止高污染、高耗能、落后淘汰產能產品布局建設。針對權力運行監督,督促有關部門在研究決定涉及祁連山地區的采礦、取水、土地、林地、項目建設時,嚴格依法審批、監管,堅決杜絕失職瀆職、權錢交易、利益輸送、浪費國家資財等問題。
《意見》注重從機制上加強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重點監督在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建章立制上為破壞生態行為“放水”,在考核中弱化環境資源類指標等問題,提出相關單位要加快相關制度廢改立工作,完善保護體制機制,健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對破壞生態環境違紀違法問題和失職瀆職行為,發現一起、問責一起,堅決防止亂用濫用權力或不用棄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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