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印發實施的開局之年,甘肅省稅務局全面建立了“六個一”聯動 、“六個帶頭”推動的稅收法治建設工作機制,層層壓實各級稅務機關“一把手”全面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持續深入推進法治稅務建設進程,營造了法治、公平、文明的良好稅收營商環境。
對照一張清單帶頭當好法治建設的實踐者
制定了《甘肅省稅務局貫徹<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責任清單》,建立了“一會”“一表”“四必須”的帶頭落實責任機制,為全系統各級“一把手”全面履行好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提供了載體保障。
“一會”,就是“一把手”定期組織召開全面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推進法治稅務建設階段性重點工作,協調解決稅務執法重大問題,全力推進法治稅務建設基礎工作、重點工作深入開展。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稅務機關的“一把手”共主持召開全面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會議109次,研究解決稅收法治建設問題212個。
“一表”,就是按年度制定法治稅務建設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對法治稅務建設重點工作事項進行系統部署,進一步細化分解為具體工作任務,明確具體承辦部門、參與人員及完成工作時間節點,并層層實化、具體化為階段性工作目標、重點工作任務,切實強化推進法治稅務建設的過程管理和結果管理。
“四必須”,就是各級稅務機關的“一把手”對稅收法治建設重要工作必須親自部署、重大問題必須親自過問、重點環節必須親自協調、重要任務必須親自督辦。今年以來,全系統各級“一把手”累計協調解決稅收政策執行問題69個、親自督辦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11件。
確立一套程序帶頭當好法治建設的規范者
始終把制度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在制度建設中建立了一套科學、規范的公眾參與程序,注重做到“五個必聽”,帶頭當好法治建設的規范者。
“兩會”代表委員的意見必聽。對制定、修改涉及重大社會影響的稅費征管、服務等制度,至少聽取1次“兩會”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
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必聽。對涉及納稅人繳費人特別是特定群體和行業利益的,廣泛聽取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使之更加貼合實際、更加具有代表性和可操作性。
專家學者的意見必聽。對稅收工作中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請進來”提供決策建議、專業咨詢、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并提出評估指導意見。
納稅人繳費人的意見必聽。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涉及納稅人繳費人切身利益的,“請進來”審視查找稅收制度建設中存在的不足,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基層干部的意見必聽。采取召開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基層一線干部的意見建議,切實增強制度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實用性。
今年以來,全系統各級“一把手”累計走訪“兩會”代表委員128人次,行業協會商會16個,征求專家學者、行業協會商會、納稅人代表意見建議11類259條。
依托一項活動帶頭當好法治建設的示范者
組織各級稅務機關主要負責人深入開展法治實踐活動,切實做到“四個經常”,帶頭當好法治建設的示范者。
經常講授法治課。緊密結合稅情工作實際,帶頭學法、講法(每年不少于2次),全面抓實法治稅務建設重點工作,切實帶動班子其他成員依法履行好工作職責,確保以“關鍵少數”帶動引領全體稅務干部深入推進法治稅務建設。全系統106名“一把手”帶頭累計主講憲法、民法典、行政處罰法等為主題的法治課196場次,帶動其他班子成員講課154場次、機關部門負責人講課188場次,聽課人數累計達到3.5萬多人(次)。
經常參加執法實踐。帶頭參加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復議應訴、稅務聽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執法實踐254次,參與制定“三項制度”試點項目討論69次,主持召開稅收政策探討主題“沙龍”活動72場次,組織辦理行政復議應訴案件21件,促進涉稅糾紛在法治軌道上得到了全面化解。
經常撰寫法治調研文章。積極研究破解電子發票推行、稅收執法風險防范等熱點、難點問題,帶頭撰寫法治調研文章126篇,帶動其他班子成員撰寫52篇、部門負責人撰寫76篇、公職律師撰寫35篇,特別是有些調研文章的意見建議還轉化成了制度建設成果,比如聯合青海省稅務局啟動的跨區域規范統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受到了國家稅務總局好評。
經常主持編寫執法案例。帶頭評查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件,主持編寫執法案例122個,帶頭評查行政處罰案件320多件、行政許可案件560多件,建立了重大稅務執法案件分析講評機制。通過“一案一評、專案專評、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形成了持續完善稅費征管服務措施的良性循環機制。
用好一支團隊帶頭當好法治建設的提升者
省局建成了省直單位規模最大的142名公職律師團隊,各級稅務機關主要負責人注重發揮公職律師團隊在行政決策、稅收執法、制度建設等方面的論證把關及參謀助手作用,緊緊圍繞“三個全程”,帶頭當好法治建設的提升者。
在重大決策上全程參與。通過“定點式”“入戶式”“會診式”“代理式”的法律服務,確保公職律師在重大稅務案件審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中全程參與,真正做到事前有意見、事中有論證、事后有研究。今年以來,全系統共有78名公職律師參與重大稅務案件審理36次、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58次。
在法律顧問上全程跟進。擇優選聘69名公職律師擔任各級稅務機關的內聘法律顧問,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工作體系,切實做到法律服務范圍跟進到所有縣(市、區)級稅務機關,承辦的法律事項跟進到稅收法制、行政決策、規范執法和風險防范等各環節。
在風險評估上全程把關。按照省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風險評估辦法》,除履行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等程序外,積極組織公職律師從明確評估范圍、建立評估機制、細化評估要素、明確應對策略等關鍵環節,全面評估管控好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風險。今年以來,全系統的公職律師團隊共為各級稅務機關提供法律咨詢服務560多次,參與辦理稅務行政復議案件21件、重大稅務案件審理39件、審查論證稅收規范性文件及有關合同文本106件,提出法律意見建議390余條,有力地提升了依法決策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樹立一個導向帶頭當好法治建設的推動者
各級稅務機關主要負責人把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作為選人用人的重要導向,持續推進“三個融合”,帶頭當好法治建設的推動者。
法治建設與選人用人相融合。突出法治建設考核和評議結果的運用,將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考察貫穿于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作為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切實樹立起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選人用人導向。
法治建設與教育培訓相融合。強化法治教育培訓,進一步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重點把法律法規列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納入干部任職和初任培訓課程,列入稅務干部學校的必修課之中。省、市、縣三級稅務機關的領導班子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的法治專題學習,累計組織開展領導班子成員旁聽人民法院庭審活動達到35場次。
法治建設與巡察督查相融合。注重將履行法治建設職責的情況納入巡察、督查內容,切實強化巡察、督查結果的運用,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的依紀依規問責,特別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嚴格依規依紀依法開展監督,推動監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促進管黨治黨和治稅帶隊有機統一。
述好一次報告帶頭當好法治建設的引領者
嚴格落實年終述法制度,通過“三個明確”層層引領帶動,切實抓好年終述法報告工作,為全系統各級“一把手”全面履行好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提供了考核保障。
明確述法主體。縣級以上稅務機關主要負責人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情況、法治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個人年度述職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做到將法治建設考核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真正形成了學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明確述法內容。在年度述職報告中,重點報告學法、用法、尊法、守法以及推進稅收法治建設的進展情況,全面接受監督,推動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真正落到實處。
明確考評措施。持續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落實工作,將年終述法工作全面納入個人年度績效考核,未按要求落實的予以量化扣分,確保以嚴格的考評來促進稅收法治建設工作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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