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2月18日消息,上期所發布違規處理決定公告稱,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2月20日,易志豐通過直接或間接控制多名自然人期貨賬戶,和前述人員以分工協作方式,在上海期貨交易所掛牌的鋁、鋅、石油瀝青、燃料油等多個品種合約上進行違規交易,存在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申報、撤單,并進行與申報方向相反交易的虛假申報行為。
對此,上期所認定上述行為已構成《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不以成交為目的或明知申報的指令不能成交,仍惡意或連續輸入交易指令,影響或者企圖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擾亂市場秩序或轉移資金的”違規行為。
據此上期所決定給予易志豐等自然人通報批評處分,責令改正,暫停開倉交易12個月,并沒收易志豐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本案相關人員期貨賬戶違規所得共計102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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