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 2022年13號文),明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舉 例:
某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2022年4月份預繳申報2022年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年應納稅所得額是251萬元。
(1)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該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需分為兩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應繳納稅額計算公式為100×12.5%×20%=2.5萬元。
(2)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應繳納稅額計算公式為(251-100)×25%×20%=7.55萬元。
(3)B企業2022年第一季度需預繳企業所得稅為:
2.5萬元+7.55萬元=10.05萬元。
納稅人如何在電子稅務局進行申報呢?
填報方式如下:

注意: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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