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了最新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簡稱“六稅兩費”)減征公告,甘肅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明確甘肅省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六稅兩費”。下面,小編帶您了解小微企業如何享受該項優惠政策。
請關注三個《公告》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
3.《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1號)
“關鍵點”1:
新政策適用范圍擴大
原“六稅兩費”減征政策只針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而此次減征政策,將范圍確定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
1.小型微利企業如何判斷呢?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適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準。
2.個體工商戶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否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只要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納稅人,均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政策。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如何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需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第一條: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適用情形,進行判斷后確認是否享受。
舉例:
(1)2021年進行了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一般納稅人,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重點:是稅款所屬期哦)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稅款所屬期),按照2022年開展的2021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確定是否享受,以此類推,到優惠期結束。
(2)2021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還未開展首次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企業。
①按月申報的,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可在2022年開展的2021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申報前,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如果2022年開展的2021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符合小微企業條件,在2023年6月30日前(稅款所屬期)可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如果2022年5月31日前(申報期)開展的2021年度匯算清繳結果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在匯算清繳申報的次月至2023年6月30日前(稅款所屬期),不再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稅款所屬期),按照2023年開展的2022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確定是否享受,以此類推,到優惠期結束。
②按次申報的,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設立時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在設立當月按次申報有關“六稅兩費”時,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如果在2022年5月31日前(申報期)首次辦理2021年度匯算清繳,確定屬于小型微利企業的,到2023年6月30日(稅款所屬期)前,繼續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如果在2022年5月31日前(申報期)首次辦理2021年度匯算清繳,確定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的,在匯算清繳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稅款所屬期),不得再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稅款所屬期),按照2023年開展的2022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確定是否享受,以此類推,到優惠期結束。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業,按照上述解讀進行判斷是否享受,待2023年開展的2022年度匯算清繳申報后,判斷后期是否享受......
“關鍵點”2:
“六稅兩費”
減免優惠的辦理方式
1.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不需額外提交資料。稅務機關優化表單設計,減輕填報負擔。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勾選相應的減免政策適用主體選項并確認適用減免政策起止時間后,系統將自動填列相應的減免性質代碼、自動計算減免稅款。
2.按50%的稅額減征。
以電子稅務局申報為例:
(1)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①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五)——附加稅費情況表。系統會自動判斷納稅人主體信息: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
系統自動帶出減免性質代碼、減征比例、減征額信息。
②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附加稅費情況表。系統自動校驗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自動帶出減免性質代碼、減征比例、減征額信息。
(2)財產行為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
①納稅人在申報財產行為稅前,進行稅源信息采集時,按照正常步驟進行。
②納稅人申報時,系統自動校驗納稅人主體信息,并自動計算減免。
“關鍵點”3:
納稅人未及時申報享受
“六稅兩費”減免可追溯享受
納稅人符合“六稅兩費”減免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優惠政策的,可依法更正申報,享受政策。同時,對于多繳納的稅款可申請抵減以后納稅期的應納稅費款或者申請退還。
即:2022年2月申報所屬期1月份、2022年3月申報所屬期2月份的稅款,或者3月份按次申報的部分稅費種,符合本次“減稅降費”條件的,可更正申報進行享受。
“關鍵點”4:
疊加享受規定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
“關鍵點”5:
政策執行的期間
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別注意:
一是新設立企業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在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前,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3號公告第一條第(二)款“新設立企業條件”判定是否可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二是2024年辦理2023年度匯算清繳后,確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納稅人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的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溫馨提示:
1.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如果符合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條件,在申報過程中,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在稅款繳納時,享受相關緩繳稅款的政策。
2.新設立企業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前,已按規定申報繳納“六稅兩費”的,不再根據首次匯算清繳結果進行更正。
您在納稅申報過程中遇到政策疑問或者難點,請及時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或者撥打12366進行咨詢。甘肅省稅務局電子稅務局助力您“一鍵享受”減免政策。
- 2022-04-08金昌稅務確保中小微企業緩繳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
- 2022-04-08武威稅務落實落細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
- 2022-04-02甘肅發布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和便民春風行動落實措施 啟動第31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
- 2022-03-30蘭州城關區稅務局:稅費優惠政策為企業紓困解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