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7部門發布《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助力穩定經濟基本盤和保障改善民生。
《通知》要求,加快活躍二手車市場。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備案。備案企業應如實填報經營內容等信息,商務部門要及時將備案企業信息推送至公安機關、稅務部門。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這里的“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如何理解呢?國新辦7月7日舉行穩定增加汽車消費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解釋稱,由于自然人售賣二手車時,無法作為賣方向收購企業開具銷售發票,為便利群眾售車和企業經營,因此允許二手車企業作為買方開具發票,即“反向開具發票”,并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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