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感謝您長期以來對甘肅省稅務局稅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的決策部署,自2022年4月1日起,將對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實施力度,用真金白銀切實惠企助企,提振市場主體信心。為了確保您能夠及時、準確地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有關事項,稅務機關提醒您關注以下信息:
一、誰能享受是前提
1.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
2.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包括“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二、適用條件需了解
1.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2.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三、關鍵時點要知曉
2022年4月起:微型企業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申請按月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2022年5月起:小型企業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2022年7月起:制造業等行業的中型企業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2022年10月起:制造業等行業的大型企業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四、劃分標準有參考
1.增/存量劃分標準
請參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20號)。
2.企業劃型標準
主要劃分請參考《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銀發(2015)309號)。
上述文件所列行業以外的納稅人,請參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五、特別提醒要注意
納稅人留抵退稅與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不可同時享受。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稅款或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如需變更享受政策,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全部繳回退稅款后,按規定適用相關政策。
六、申報享受有渠道
需申請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可在納稅申報期內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申請,為方便您的辦理,2022年4-6月的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
您一路真誠相伴,我們用心服務!其他具體事宜我們將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門戶網站、“甘肅稅務”微信公眾號及時發布,請您密切關注。您也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解答。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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